出口押匯第 46 屆 · No.53

依 UCP600 規定,倘信用狀未另有規定,則下列何運送單據不得接受?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表明貨物裝載或將裝載於甲板上

依UCP600第26條關於甲板裝載之規定,運送單據若明示(表明)貨物已裝載或將裝載於甲板上,銀行不予接受,因甲板裝載風險顯著較高,故正解為(A)不得接受。相對地,單據若僅載明貨物「可能」裝於甲板上之一般條款(C),因屬未確定之保留文字,銀行可以接受。(B)載有「額外費用」或運費以外費用之註記,以及(D)「託運人自行裝貨並點數」(shipper's load and count)之註記,均屬運送實務常見的免責或計費用語,UCP600並不因此排斥,銀行仍得受理。本題關鍵在於區辨「明示已在甲板」與「僅可能在甲板」的差別。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進出口外匯業務》第 46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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