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第 46 屆 · No.56
有關押匯銀行審核出口押匯單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銀行對信用狀未規定之單據,仍須審查,如該單據之資料與 L/C 所規定之單據發生牴觸,仍屬瑕疵
依UCP600第14條關於審單標準之規定,對於信用狀未規定(未要求提示)之單據,銀行不予審查,如經提示得逕予退還或不予理會,故(C)稱此類單據仍須審查且其資料牴觸時仍構成瑕疵,屬錯誤敘述,正解為(C)。其餘選項均為正確的審單原則:(A)銀行僅以單據為本,就其表面所示判斷是否構成相符提示;(B)信用狀所訂條件若未敘明應提示相符之單據,銀行視該條件為未敘明而不予理會(即所謂非單據化條件);(D)銀行自提示日之次日起有最長五個銀行營業日決定提示是否相符。掌握這幾項核心規則即可辨識錯誤選項。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