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匯第 46 屆 · No.61

除信用狀另有規定外,下列何種運送單據其表面不須表明運送人名稱?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傭船提單

依UCP600第22條關於傭船提單之規定,傭船提單(charter party bill of lading)其表面不須表明運送人名稱,因傭船契約下的權利義務另依租約認定,故正解為(C)。相對地,(A)不可轉讓海運貨單、(B)航空運送單據、(D)海運提單,依UCP600各相關條文,其單據表面均須顯示運送人(carrier)名稱並由其或代理人適當簽署,以明確運送責任主體。本題關鍵在於傭船提單屬特殊例外,不強制載明運送人;其餘正規運送單據則一律須表明運送人,審單時應留意此差異,避免誤將傭船提單套用一般運送單據的簽署要件。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TABF)公布之《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進出口外匯業務》第 46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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