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的資本適足制度第 20 屆 · No.27

有關證券業在不同資本適足率下之業務規範及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證券商包銷有價證券時,包銷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後餘額之 20 倍;自有資本適足率低於 120%時,不得超過 10 倍

證券商包銷有價證券的總金額上限,是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後餘額的15倍,(C)寫成20倍,把承受能力放大了三分之一,因此錯誤;這道上限的用意在確保包銷商萬一認購不足而必須自行買進時,手上的淨流動資產足以吸收部位。(A)申請有價證券借貸、融資融券及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等信用類業務,資本適足率須達150%以上;(B)申請合併時,合併前六個月及擬制性合併的資本適足率都要達200%以上;(D)融資融券承作規模要放大到淨值的400%,須連續三個月維持250%以上,門檻依業務風險高低遞增,敘述均正確。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風險管理基本能力測驗——風險管理制度與實務》第 20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金融機構的資本適足制度」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