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15 年第 1 次 · No.17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幾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60 日

公司法第201條,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日起「6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故 (C) 正確。(A) 30日、(B) 45日、(D) 90日均非法定期限。此設計是為避免董事會長期缺額影響公司治理運作。

內容更新:2026-07-08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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