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15 年第 1 次 · No.18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即向誰提出報告?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監察人

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之一,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向監察人提出報告,故 (C) 正確。監察人職司監督公司業務與財務,接獲報告後得依法行使調查權,並於必要時請求董事會停止其違法或不當行為,形成公司內部的制衡機制。(A) 董事會本身可能正是損害的來源或未能及時處理,並非法定的即時受報告對象;(B) 股東會屬定期或臨時召開的機關,無法即時反應;(D) 會計師僅負責財務報表的查核簽證,非公司法所定的受報告人。此題考點在於分辨監察人的監督定位,牢記「重大損害之虞、即向監察人報告」。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5 年第 1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公司法」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