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15 年第 2 次 · No.15
依「公司法」規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的多少?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二分之一
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分兩層設限:第一層是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第二層針對無擔保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前述餘額的二分之一,故 (A) 正確。之所以對無擔保公司債另設更嚴格的上限,是因為這類公司債沒有擔保品可供優先受償,債權人只能仰賴公司整體信用,額度自然要更保守,這是保護債權人的核心設計。(B) 三分之一、(C) 四分之一與 (D) 五分之一都比法定上限更嚴苛,並非公司法所定的比例,會誤選多半是把公司債限額與其他證券發行的額度規定記混。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