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15 年第 2 次 · No.24
依公司法規定,除部分特例外,公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其實收股本多少比率?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40%
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故 (B) 正確。例外情形包括以投資為專業、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符合其一即不受此限。設限的用意在於防止公司把股東的資金大量投向他人事業,偏離章程所定的營業項目並放大經營風險。(A) 百分之五十、(C) 百分之三十與 (D) 百分之十都不是本條所定的比率,記憶時可扣住轉投資看四成、且以實收股本為計算基準這兩個要點。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