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114 年第 3 次 · No.30

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有擔保公司債案件,須符合以下何者規定?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申報時擔保品價值不得低於原定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本息之 150%

發行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有擔保公司債,(A)申報時擔保品價值不得低於原定發行公司債應負擔本息之150%。(B)無「持有滿三個月」之限制、(C)評價頻率非每月底、(D)補足差額之期限敘述均與規定不符,故錯。

內容更新:2026-07-10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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