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115 年第 1 次 · No.4
上市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其持有人得依發行人所定之轉換辦法隨時請求轉換,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得請求轉換,但不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對轉換辦法之規範,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請求轉換,但該期間公司不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其股東登記須俟停止過戶期間屆滿後始得辦理,故(A)正確。停止過戶的目的僅在凍結股東名簿以確定開會基準日之股東,並不禁止轉換權的行使。(B)(D)誤以為停止過戶期間連轉換請求都被禁止;(C)則誤認該期間仍得辦理名簿變更,與「停止過戶」的定義本身自相矛盾。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