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總則/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115 年第 1 次 · No.5

因應公司法第 22 條之 1 之修正並促進公司資訊透明及落實洗錢防制作為,公司自民國 107 年 11 月1 日起應依法於「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其有變動者,並應於變動後多少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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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15 日

依公司法第22條之1,公司應每年定期以電子方式,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逾10%之主要股東等資訊,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其有變動者,並應於變動後(A)15日內為之,以提升公司資訊透明並落實洗錢防制的實質受益人辨識。(B)20日、(C)30日、(D)60日均非法定期限;未依規定申報者,主管機關得限期改正並處罰鍰。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115 年第 1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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