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規範115 年第 1 次 · No.16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前,非經下列何者同意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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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公司董事會

(A)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屬重大財務決策,依規定須經董事會決議同意,不得由個人逕行放款,以集體把關降低掏空風險。(B)董事長、(C)總經理、(D)財務經理都只是個人,無權單獨決定資金貸與,權限在董事會這個合議機關。

內容更新:2026-07-10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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