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總則/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115 年第 2 次 · No.9
依現行「公司法」規定,發行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超過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的多少?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一倍
公司法第二四七條把公司債的發行總額綁在公司的淨值上: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的餘額;而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述餘額的二分之一。換言之,有擔保公司債的上限就是該餘額的一倍,無擔保公司債因債權人缺少擔保品保障、受償風險較高而減半。本題問的是擔保公司債,故正解為(A)一倍。選項(B)二分之一其實是無擔保公司債的上限,是最常見的混淆項;選項(C)三分之一與選項(D)三分之二在條文中並無對應門檻。答題時只要掌握「有擔保一倍、無擔保二分之一」這組對照,即可快速判斷。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