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重要法規與信託實務第 10 期 · No.20

法人為增進公共利益,得經決議對外宣言為委託人及受託人,並邀公眾加入為委託人,屬何種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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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宣言信託

信託法第 71 條規定,法人為增進公共利益,得經決議對外宣言自為委託人及受託人,並邀公眾加入為委託人,此即宣言信託,選 (C);特色在委託人與受託人同一,信託關係由單方對外宣言而成立,不需與他人締約,目的限於公共利益。(A) 契約信託依第 2 條由委託人與受託人訂立契約成立,雙方必為不同主體。(B) 遺囑信託以遺囑為之,於立遺囑人死亡時生效。(D) 公益信託是依「信託目的」分類,宣言信託則是「成立方式」的分類,宣言信託必為公益信託,但公益信託不限以宣言方式成立。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第一節》第 1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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