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信託契約與高齡金融應用第 9 期 · No.56
陳先生有 1 張其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保單,陳先生之 3 個小孩甲君、乙君與丙君為該保單受益人,如丙君想以該保單保險事故發生時之保險理賠金成立保險金信託,但甲君及乙君不願意,假定保險公司同意保險理賠金存入信託財產專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丙君可直接簽訂保險金信託契約,不須徵求甲君或乙君同意
保險金信託是由保險金受益人以自己將來可領取的保險金請求權為信託財產,自任委託人與受益人所成立的自益信託。丙君對其應得部分的保險金享有獨立的權利,處分自己的權利不需要其他受益人同意,因此只要保險公司同意將理賠金撥入信託專戶,丙君即可逕行與受託銀行簽訂保險金信託契約,故選 (A)。(B) 受益人有數人時,各自就其份額分別規劃即可,並非不能成立信託;(C) 信託監察人的設置與人選由委託人決定,甲君、乙君並無擔任義務,更非簽約要件;(D) 甲君與乙君對丙君的份額並無權利,強要三人共同擔任委託人反而混淆了各自的受益權歸屬。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