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金融規劃案例研討第 9 期 · No.57
【案例】77 歲王媽媽年輕時喪偶,獨力扶養三名子女長大,王媽媽名下原有兩間不動產,今處分一間不動產取得買賣價款約1,000 萬元,考量子女目前皆未同住(大小兒子旅居國外,女兒遠嫁南部),為避免子女擔心其生活起居,故下個月將搬至環境優美及服務良好之安養機構養老,期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協助她提前規劃所得買賣價款 1,000 萬元及所剩一間不動產。 (各小題皆互不關聯) 王媽媽希望未來養老生活有保障,擬以部分房屋出售款於 A 銀行成立自益安養信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規劃時應考量交付資金規模並設算給付金額,避免信託財產提早消耗殆盡
王媽媽 77 歲、子女均不同住,即將入住安養機構,售屋所得 1,000 萬元須支應可能長達二十年的機構與醫療支出。規劃自益安養信託時,最關鍵的是先估算入住費用、照護升級加給與通膨,再回推每月給付金額與交付信託的資金規模,避免財產提早耗盡,故 (C) 正確。(A) 錯誤,自行開立個人專戶僅是一般存款,沒有信託的財產獨立性與受託人管理義務,也擋不住詐騙。(B) 錯誤,信託監察人是得選任而非必要,未選任不影響契約效力。(D) 錯誤,自益信託中王媽媽身故時尚未領受之受益權,仍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