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金融規劃案例研討第 9 期 · No.57
【案例】台灣已邁入高齡社會,中部某陳姓家庭,家中父親已逝,母親 80 歲已失能十多年,平日生活由未婚 50 歲小女兒照顧,另有二子在外地工作。由於小女兒近年身體欠佳而已無法再照顧老母親,故規劃將老母親安排至中部某住宿型長照機構。(各小題皆互不關聯) 小女兒計劃召開照顧老母親的「照顧安排會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會議由非專業人士主持
陳家要把 80 歲失能母親送住宿型長照機構,涉及照顧責任與費用分攤的重新分配,兩位在外地工作的兄長與長期照顧的小女兒立場未必一致。這類照顧安排會議正因家庭成員間可能有情緒與利益衝突,應由具專業訓練的第三方(如社工師、照顧管理專員)主持,才能維持中立、控制衝突並確保失能長輩的意願被聽見,(A) 稱由非專業人士主持,故為錯誤敘述。(B) 正確,事先備妥議程並列出待決事項,會議才不致流於情緒抒發。(C) 正確,開場說明發言與決策規則可避免一人主導。(D) 正確,會後將紀錄提供給參與者,使分工與費用分攤有據可循並便於追蹤。
內容更新:2026-07-25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