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委託投資業務114 年第 3 次 · No.25
投信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股東或關係企業為證券商者,下列何者應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分離?甲.證券自營商投資決策人員;乙.證券承銷商所承銷有價證券定價決策相關資訊;丙.證券經紀商為客戶所為之推介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甲、乙、丙皆須分離
投信事業之股東或關係企業為證券商者,兩者業務間存在明顯利益衝突,基於利益衝突防範與資訊隔離(防火牆)之要求,證券自營商之投資決策人員(甲)、證券承銷商所承銷有價證券之定價決策相關資訊(乙)、證券經紀商為客戶所為之推介(丙),均須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分離,以免客戶資產淪為自營部位出貨、承銷案件銷化或推介護盤之工具,故選(D)。應分離之範圍兼及人員、資訊與推介行為三個面向,(A)(B)(C)均各漏列其中應分離之項目。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