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委託投資業務114 年第 3 次 · No.41
甲證券經紀商並未兼營期貨顧問業務,若甲證券經紀商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應指撥專用營運資金,不得低於下列何項金額?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新臺幣 5,000 萬元
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證券經紀商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應指撥專用營運資金,不得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故(C)正確。題幹既已言明甲證券經紀商並未兼營期貨顧問業務,即適用5,000萬元之門檻;(D)7,000萬元係另兼營期貨顧問業務並辦理期貨全權委託時之較高門檻,(A)2,000萬元、(B)3,000萬元則均低於法定金額,不足以取得辦理資格。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