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委託投資業務115 年第 1 次 · No.13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單獨管理運用或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財產涉及運用於證券交易法§6 之有價證券之金額未達新臺幣多少時,得不受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四章(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規範?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1,500 萬元
依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單獨管理運用或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財產,涉及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6條所定有價證券之金額未達新臺幣1,500萬元者,得不受該辦法第四章(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規範,係考量規模較小者依信託法制監理已足而設之除外門檻,故(D)正確。(A)5,000萬元、(B)3,000萬元、(C)2,000萬元均非規定之門檻金額。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