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115 年第 2 次 · No.41

甲為 A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董事,乙為甲之配偶、丙為甲之親兄弟、丁為甲之祖父,下列關於甲、乙、丙、丁擔任職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若乙擔任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推定有利益衝突之情事

投顧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的利益衝突推定,人的範圍限於本人及其配偶,業別範圍則限於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等同業。(B)乙是甲的配偶,擔任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的董事、監察人,人與業別兩個條件同時成立,推定有利益衝突,敘述正確。(A)票券金融公司不是投信投顧同業,不在推定的業別範圍;(C)丙是親兄弟、(D)丁是祖父,雖然都是親屬,但推定並不及於配偶以外的親屬,(D)所指的金融控股公司也不是同業,故三者皆不成立利益衝突之推定。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證基會,SFI)公布之《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115 年第 2 次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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