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第 60 期 · No.11

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撒銷其處分,自受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多久內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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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一年

選(A)一年正確。依信託法第19條,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該處分;此撤銷權自受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即消滅,另自處分時起逾十年者也不得再行使。設短期時效是為兼顧交易安全與受益人保護,避免法律關係長期不確定。二年、五年、十年並非此撤銷權的知悉時效,故其餘選項均錯。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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