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第 61 期 · No.4

依信託法規定,委託人以依法不得受讓特定財產權之人為該財產權之受益人者,其信託行為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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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無效

委託人若以依法不得受讓特定財產權的人作為該財產權的受益人,等於藉信託迂迴達成法律所禁止的結果,違反強行規定,依信託法規定其信託行為無效。故正確答案為(C)無效。這種無效是自始、當然、確定不生效力,與(A)得終止、(B)得撤銷、(D)得中止不同:後三者是行為原本有效,須經一定程序或事後行使權利才使效力消滅,法律效果與無效截然有別,故均不選。考生應分辨「無效」與「得撤銷、得終止」在效力上的根本差異。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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