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第 61 期 · No.7

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於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時,係由下列何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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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得由受益人中之一人為之

依信託法第18條,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且明定受益人有數人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故答案為(D)。(B)要求全體受益人一同行使,與該規定不符。(A)委託人、(C)其他受託人並非本條所定撤銷權人;其等對受託人管理不當或違反信託本旨之處分,係依第23條請求以金錢賠償信託財產所受損害、回復原狀並減免報酬,救濟途徑不同。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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