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第 61 期 · No.8
甲將現金 1,000 萬元信託予乙,成立一他益信託,信託期間五年,指定受益人為丙子及丁女,一年後甲不幸身故,今丙欲變更信託財產之管理方式,應另取得何人之同意?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乙、丁
依信託法第15條,信託財產之管理方法得經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同意變更。本題委託人甲已身故,他益信託委託人之同意權原則上不由繼承人承受,故僅需再取得受託人乙與另一受益人丁之同意,提議變更的丙自己當然已同意,答案為(B)乙、丁。(A)僅乙漏了同為受益人的丁、(C)僅丁漏了掌管信託事務的受託人乙、(D)謂不需他人同意則直接牴觸第15條須經同意之要求。另依第16條,管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受益人利益者,得逕行聲請法院變更,屬另一途徑。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