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第 62 期 · No.45

有價證券之信託從信託開始至信託期間終了,其信託財產形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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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信託財產經運用後得轉換為金錢持有

依信託法第9條第2項,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此即信託財產之物上代位性。故有價證券信託於信託期間經運用後,所取得之對價得轉換為金錢持有且仍為信託財產,(D)正確。信託財產之範圍係依其來源而定,不因形態變換而脫離信託關係。(A)並無禁止轉換為金錢之規定,否則受託人將無從賣出處分;(B)信託財產之形態非自始至終限定為有價證券;(C)更不以上市、上櫃股票為限,未上市櫃股票亦得為信託財產。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2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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