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第 63 期 · No.7

有關信託關係中之共同委託,係指誰基於相同信託目的下,以同一契約所為之信託行為?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委託人二人(含)以上

共同委託是指二人以上的委託人,基於相同的信託目的,以同一份契約一起把財產交付信託,例如兄弟姊妹共同出資成立信託照顧父母。重點在「委託人」有多數,所以選 (A)。(B) 受託人二人以上是共同受託,信託財產為受託人公同共有,信託事務原則上由全體共同處理;(C) 受益人有數人只是信託利益分配給多人;(D) 信託監察人有數人則是監督機制的設計,都不是共同委託的定義。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第 63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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