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0 期 · No.11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時,有關其所收受信託資金運用範圍之指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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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由受託銀行指定

本題問「錯誤」者。特定金錢信託的核心特徵,是信託資金的運用範圍與運用標的由「委託人」自行指定,受託銀行只能依委託人的指示去執行,不得自行決定要投資什麼,因此(A)由受託銀行指定屬錯誤敘述,為所選。(B)由委託人指定、(C)應載明於信託契約、(D)應受相關法令規範三者皆為正確:運用範圍須明訂於信託契約以杜爭議,且不得逾越相關法令的容許範圍。若改由受託銀行有權自行指定運用標的,性質就變成「指定用途」或「不指定用途」的金錢信託,與「特定」金錢信託由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的定義不同。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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