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0 期 · No.22

史小姐與甲銀行簽訂信託契約,指定將新臺幣一百萬元投資於 ABC 基金公司經理之境外基金,則在此信託關係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史小姐為委託人

本題考信託三方當事人與信託財產的定位。史小姐交付新臺幣一百萬元並指定運用標的,是提供財產、設定信託的人,故為委託人,(A)正確。甲銀行接受財產並負管理運用之責,是受託人而非受益人,故(B)錯誤;ABC基金公司僅為基金的經理機構,並未接受史小姐的財產信託,並非受託人,故(C)錯誤;史小姐交付的一百萬元是設定信託時投入的信託本金(信託財產),並非運用後產生的孳息或利得,故稱其為信託收益的(D)亦錯誤。釐清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者角色及本金與收益之別,即可選(A)。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金錢信託」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