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0 期 · No.22
史小姐與甲銀行簽訂信託契約,指定將新臺幣一百萬元投資於 ABC 基金公司經理之境外基金,則在此信託關係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史小姐為委託人
本題考信託三方當事人與信託財產的定位。史小姐交付新臺幣一百萬元並指定運用標的,是提供財產、設定信託的人,故為委託人,(A)正確。甲銀行接受財產並負管理運用之責,是受託人而非受益人,故(B)錯誤;ABC基金公司僅為基金的經理機構,並未接受史小姐的財產信託,並非受託人,故(C)錯誤;史小姐交付的一百萬元是設定信託時投入的信託本金(信託財產),並非運用後產生的孳息或利得,故稱其為信託收益的(D)亦錯誤。釐清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者角色及本金與收益之別,即可選(A)。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