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0 期 · No.77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下列何者不是禁止行為?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提供投資人須知予投資人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屬受託人依委託人指示運用、盈虧由委託人自負的架構,故不得與委託人作保證報酬之約定(A)、不得作保本保息之約定(B),以免與信託不保證收益的本質相違;亦不得推薦特定基金(C),避免不當招攬與利益衝突,此三者均為禁止行為。至於提供投資人須知予投資人(D),則屬銀行應盡的告知與說明義務,係保障投資人的正當作為,並非禁止事項。故不是禁止行為者為提供投資人須知予投資人(D),正解為(D)。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0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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