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1 期 · No.13

委託人甲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交付新臺幣一千萬元並約定如下:信託資金僅能投資 A 股票,甲概括指定銀行購買價位限於二十五元至三十元之間,此信託屬於下列何種信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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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C) 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之金錢信託業務

判斷信託種類先看交付標的,再看運用決定權歸屬。本題委託人甲交付的是新臺幣一千萬元「金錢」,故屬金錢信託而非有價證券信託,可先排除(A)(D)。其次,甲僅概括指定只能投資A股票並圈定二十五元至三十元的價格區間,至於實際何時、以何價位買進賣出,仍由銀行在該範圍內裁量決定,代表受託人保有運用決定權,故屬受託人具運用決定權之金錢信託業務,選(C)。相對地,不具運用決定權的特定金錢信託,須由委託人就每筆運用時點與標的作成具體明確指示,銀行不得自行裁量,與本題情形不同。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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