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關信託實務第 61 期 · No.21

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除應於接受信託時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外,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下列何種報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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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收支計算表

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於接受信託時應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且此後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A)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藉此定期報告信託財產的運用狀況與收支情形,落實受託人的報告與說明義務。故正確答案為(A)。至於(B)信託財產損益表、(C)信託財產分析表、(D)信託財產資產負債表,並非信託法就此所定應編製並送交的法定報表名稱,故不選。此規定確保委託人與受益人能定期掌握財產動態,是受託人資訊揭露義務的具體展現,記住目錄加收支計算表的組合即可作答。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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