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關信託實務第 61 期 · No.78

有關信託業辦理以信託受益權為擔保之質權設定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得辦理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金額交付信託之受益權質權設定

本題選錯誤者。商品(服務)禮券所收取金額交付信託,是為保障消費者預付款而設,受益權最終須用於履約或返還消費者,不容業者拿去質押舉債,故 (D) 稱得辦理該受益權之質權設定,為錯誤敘述。(A) 信託契約應載明管理處分權限,質權人與受託人的權責才明確;(B) 信託業不得逕自自信託財產收取本息以清償被擔保債權,否則將侵害受益人權益;(C) 信託存續期間內信託業不得因行使質權而提前終止信託契約,以免破壞信託目的,三者皆為正確做法。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其他相關信託實務」章節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