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銀行業務第 61 期 · No.59
依「規範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股票表決權之方式」規定,境外外國機構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未達多少股者,得不指派人員出席股東會?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30 萬股
依「規範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股票表決權之方式」的規定,考量持股數量較少者,其行使表決權對股東會決議的影響有限,若一律要求出席將徒增成本,故給予彈性: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未達三十萬股者,得不指派人員出席股東會,選 (D)。因此 (A) 五十萬股、(B) 四十萬股、(C) 三十五萬股均非法定門檻。掌握重點在於記住「三十萬股」這一免出席的持股界線,以及設此門檻的用意在於就小額持股給予免出席的便利,同時對達一定持股規模者仍要求行使表決權,兼顧成本效益與股東權益的落實。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