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銀行業務第 61 期 · No.64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以委任關係辦理者,其所開立之投資買賣帳戶應以下列何者名義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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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委任人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若以委任關係辦理,客戶(委任人)僅授權受任人代為操作,資產所有權自始至終仍屬客戶本人,因此投資買賣帳戶應以委任人名義開立,故選(A)。相對地,若採信託關係辦理,財產所有權移轉予受託人,才會以受託人名義開戶,故(B)不適用於委任情形。此題關鍵在區分委任與信託兩種法律架構:委任下受任人(如投信投顧)只有代為決定與執行的操作權,並非資產所有人,自不得以其名義開戶;(C)證券投資信託事業、(D)信託業均非委任關係下的帳戶名義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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