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1 期 · No.75

營運範圍相同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之信託報酬收取方式為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不得另收取信託報酬

答案為 (A)。營運範圍或方法相同的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信託業已就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本身收取管理報酬;個別信託契約若再收一次,同一筆資金將被雙重收費,故規定不得另收取信託報酬。(B) 錯:信託報酬屬信託契約必要記載事項,不得由信託業自行訂定而不約定於契約;(C) 錯:本題重點不在公會的最高收費標準,而是根本不得再收;(D) 錯:分別於個別信託契約及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扣收,正是規定所要杜絕的重複收費。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1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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