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2 期 · No.3

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係屬信託業法規定信託業得經營之何種信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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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金錢之信託

特定金錢信託是委託人交付「金錢」成立信託、並保留運用標的指示權的信託。判斷信託業法上的信託種類,看的是委託人交付信託時的財產型態,而非事後這筆錢被拿去投資了什麼,因此不論日後買的是基金、國外股票或債券,只要交付的是現金,即歸類為信託業法所列的「金錢之信託」,故選(A)。(B)有價證券之信託是委託人直接交付既有的有價證券成立信託;(C)動產之信託、(D)金錢債權之信託,分別以動產、對他人的金錢債權為交付標的,皆與本題交付現金的情形不符,因此正確答案為金錢之信託。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2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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