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2 期 · No.72

下列何者得依信託業法與相關法令設置指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D) 信用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

設置「指定」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並非任何信託業均可為之,而須為信用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且兼營信託業務的銀行方得辦理,故正解為(D)。以信用評等作為門檻,是考量集合管理帳戶集合多數委託人的資金共同運用,受託機構本身須具備相當的財務健全度與信用水準,才足以承擔管理責任、保障眾多受益人權益。(A)證券投資信託事業、(B)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本非信託業,自不得設置;(C)「任何信託業均可」的說法忽略了信用評等的資格限制,並不正確。因此得設置指定集合管理運用帳戶者,為信用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2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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