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3 期 · No.18
有關銀行辦理新臺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符合專業投資人資格之委託人,不得以自益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為擔保辦理借款
依中央銀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九點,新臺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之委託人包括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外國法人(B),以及經許可來臺並依規定在國內銀行開設新臺幣存款帳戶之大陸地區人民(D);信託資金之收受及屆期本益之攤還均應以新臺幣為之(C),三者皆正確。該點並未禁止委託人以受益權為擔保借款,金管會108年4月22日金管銀票字第10802709200號函並已開放銀行申請辦理以自益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為擔保之自行質借,故(A)稱「不得」為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