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信託第 63 期 · No.18

有關銀行辦理新臺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符合專業投資人資格之委託人,不得以自益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為擔保辦理借款

依中央銀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九點,新臺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之委託人包括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外國法人(B),以及經許可來臺並依規定在國內銀行開設新臺幣存款帳戶之大陸地區人民(D);信託資金之收受及屆期本益之攤還均應以新臺幣為之(C),三者皆正確。該點並未禁止委託人以受益權為擔保借款,金管會108年4月22日金管銀票字第10802709200號函並已開放銀行申請辦理以自益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為擔保之自行質借,故(A)稱「不得」為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3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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