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銀行業務第 63 期 · No.62
以委任關係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時,全權委託保管機構應辦理下列何事宜? A.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開戶 B.款券保管 C.保證金與權利金之繳交 D.出席股東會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僅 ABC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客戶應與全權委託保管機構另行簽訂委任或信託契約,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開戶(A項)、款券保管(B項)、保證金與權利金之繳交(C項)、買賣交割、帳務處理或股權行使等事宜,A、B、C均為條文明列事項,故選(A)。D項「出席股東會」不在條文列舉之中;條文雖列有「股權行使」,但未明定是否包含出席股東會,官方答案將其排除在保管機構應辦事項之外。(B)漏列C項、(C)漏列A項、(D)多列D項,皆不正確。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