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銀行業務第 63 期 · No.68

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買回價格,係以買回請求到達投信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之第幾個營業日之基金淨資產價值核算?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次一營業日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0條規定,受益憑證之買回價格得以信託契約明定,以買回請求到達投信事業或其代理機構之當日或次一營業日之基金淨資產價值核算;國內一般基金的信託契約多約定以次一營業日淨值核算,故選(A)。以申請時尚未得知的淨值核算,可避免投資人看準當日行情後才申請買回而套利,損及其他受益人。(B)次二、(C)次三營業日均非法定核算基準;(D)當日淨值為法規容許契約約定的選項,嚴格而言亦可能成立,此處依一般基金的通行約定,仍以官方答案為準。

內容更新:2026-07-1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公布之《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實務》第 63 期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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