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令及行政規章第 49 期 · No.4
下列何者屬銀行法所稱擔保授信之擔保?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依銀行法第十二條,擔保授信所稱之擔保,限於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動產或權利質權、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以及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等法定範圍。選項(B)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正屬其中,故為正解。(A)母公司出具之保證函僅為關係企業間之一般信用承諾,非法定合格擔保;(C)信託占有並不在銀行法列舉之擔保物範圍內;(D)公司股東、董事出具之反面承諾書僅屬消極性、道德性承諾,缺乏可供處分受償之擔保物權,均不構成擔保授信之擔保,故不選。
內容更新:2026-07-16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