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令及行政規章第 49 期 · No.8
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銀行業遵循法令單位應訂定法令遵循之評估內容與程序,並督導各單位定期自行評估執行情形,其自評頻率為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至少每半年一次
本題考法令遵循自行評估的頻率。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銀行業法令遵循單位應訂定法令遵循的評估內容與程序,並督導各單位定期自行評估執行情形,其自評頻率規定為至少每半年一次,故答案為(B)。(A)至少每年一次過於寬鬆,難以及時發現法遵缺失;(C)每季、(D)每月則非本辦法明定的最低頻率要求。記憶重點:法令遵循自評的法定最低頻率是「每半年一次」,須與內部稽核一般查核、自行查核等其他機制的頻率分別記憶,各項自評與查核的週期規定並不相同。
內容更新:2026-07-16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