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授信第 45 屆 · No.3

銀行法對於銀行辦理授信,其有關授信用途與授信期間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對個人購置耐久消費品得辦理長期放款

銀行法第三十八條允許銀行對購買或建造住宅、企業用建築辦理中、長期放款,且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年,(A)(B) 皆與條文相符。第三十九條則規定:銀行對個人購置耐久消費品得辦理中期放款;或對於買受人所簽發之本票,經由出售人背書者,得予以貼現。(C) 把耐久消費品放款寫成長期放款,與條文所定的中期不符,是錯誤敘述;(D) 描述的正是同條後段的消費者貼現,並無錯誤。耐久消費品如汽車、家電使用年限有限、擔保價值折舊快,法律因此限制在中期,避免貸放期間超過標的物的經濟壽命。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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