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授信第 45 屆 · No.8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銀行與客戶經由個別磋商之約定事項,其適用之效力為何?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B) 優先於定型化契約之一般條款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一般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部分無效,換句話說,銀行與客戶逐條談出來的個別約定,效力優先於銀行事先單方擬好的定型化條款,故選 (B)。理由在於定型化條款是企業經營者為與多數人訂約而預先擬定,客戶沒有實質議約空間;個別磋商條款則是雙方真正合意的結果,更貼近當事人真意,自應優先適用。(A) 把兩者效力等同看待,忽略法律刻意給予的優先順位;(C) 順序完全顛倒,將使個別磋商流於形式;(D) 稱該法未規定,與第十五條明文相違。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