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5 屆 · No.75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簡易訴訟程序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臺幣多少元者,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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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一百萬元

簡易訴訟程序的第二審判決原則上即告確定,只有在因上訴所得受的利益超過民事訴訟法就財產權訴訟上訴第三審所定的數額,也就是條文本文明定的新臺幣一百萬元時,才能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經原裁判法院許可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換言之,上訴利益不逾一百萬元者不得上訴,用意在讓小額爭議儘早確定,避免司法資源耗在細故上。(A)(B)(C) 的四十五萬元、五十萬元、六十萬元都低於法條所定數額,若以之為門檻,大量小額案件將擠進第三審,與簡易程序速審速結的設計相違。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5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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