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6 屆 · No.71
銀行之授信債權若為金錢之請求時,為保全債權,對於債務人之財產應辦理下列何種保全程序?
看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A) 假扣押
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的債權,想在判決確定前先凍住債務人的財產,用的是假扣押;銀行的授信債權本質是請求返還借款本息,屬於金錢請求,聲請假扣押查封存款、不動產最對症,也是催收實務的第一步。(B) 假處分保全的是金錢請求以外的請求,例如請求移轉登記、禁止處分特定標的,保全標的不是錢就用不上。(C) 假執行是在本案判決尚未確定時讓勝訴的一方先就判決內容執行,前提是已經打完官司拿到勝訴判決,屬執行階段而非起訴前的保全。(D) 仲裁是雙方合意以仲裁人取代法院作成判斷的途徑,本身沒有查封財產的效力。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