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6 屆 · No.72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程序,係由下列何者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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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地方法院

簡易程序的案件由地方法院簡易庭的獨任法官審理,當事人不服而上訴或抗告時仍留在同一個地方法院,由該院民事庭的合議庭擔任第二審,這是替金額較小、案情單純的案件設計的救濟安排,目的在省時省費、避免小案塞滿上級審。要再往上,只能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由並經原審許可,才可能上訴第三審。(B) 高等法院是通常訴訟程序第一審判決的上訴審,不管簡易案件的第二審。(C) 最高法院只作法律審,簡易案件打到那裡有嚴格門檻,不是原則上的管轄法院。(D) 司法院掌理司法行政與憲法解釋,本身不是審理民事上訴的審級。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6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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