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7 屆 · No.73

限定繼承模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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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D)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限定繼承的核心是繼承人仍然概括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債務並未消滅,只是責任範圍縮到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超過遺產的部分不必拿自有財產清償,也就是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故選 (D)。(A) 講的是程序而非責任範圍,且繼承人若要進入清算程序讓債權人公平受償,仍須開具遺產清冊向法院陳報。(B) 對所有債務拋棄繼承講的是拋棄繼承,效果是自始不承受任何權利義務,連遺產也拿不到,與限定繼承是兩種制度。(C) 概括繼承而負無限責任是單純承認繼承的效果,債權人得對繼承人的固有財產求償。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7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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