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管理及催收第 48 屆 · No.71

下列何種執行名義與確定之判決有相同效力?

正解與 AI 白話詳解

正確答案:(C) 在法院所成立之和解或調解筆錄

民事訴訟法第 380 條規定,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調解成立依同法規定亦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效力。因此 (C) 在法院成立的和解或調解筆錄,不但是強制執行法第 4 條所列的執行名義,還具有確定判決的效力,當事人原則上不得再就同一事件爭執。(A) 本票裁定與 (B) 拍賣抵押物裁定都是非訟事件裁定,法院只作形式審查,雖可據以聲請強制執行,但沒有實體確定力,債務人仍可另行起訴爭執;(D) 假扣押裁定只是保全程序,作用在凍結財產,不能據以拍賣受償。

內容更新:2026-07-27 · 答案以官方公布解答為準

題目來源: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研院)公布之《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授信實務》第 48 屆官方試題,官方以 PDF 形式公布試題與解答。本站將其整理為結構化網頁並附 AI 白話詳解;答案一律以官方公布之解答為準,如發現疑義,請附本頁網址來信 support@haopass.com,我們會查證更正。 → 前往官方考試頁查證

§

同章相關題

→ 看完整「事後管理及催收」章節題庫